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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
明治三十四年臺中縣第三百六十號契尾給林石生藏品圖,第1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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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治三十四年臺中縣第三百六十號契尾給林石生藏品圖,第2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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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治三十四年臺中縣第三百六十號契尾給林石生

不詳、不詳

立契人:潘烏蚋、潘阿富
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
古文書

1901~1901

複製

登錄號:20020010142

本物件為西元1901年(明治34年)8月8日臺中縣第360號契尾給林石生,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潘烏蚋和潘阿富,住在苗栗二堡春番社,於咸豐2年12月把土地賣給林肇生相續人林石生,住在苗栗二堡北勢窩庄38番户。所賣土地位於苗栗二堡北勢窩庄,下下則園土地4分6厘4毫小租權。所賣價格金為14円也,納契稅銀金42錢也,遵照西元1897年(明治30年)律令第4號契稅規則頒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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